检校右仆射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明朝置于诸王府审理所,一人,正六品,掌王府中推按刑狱之事。
官名。东汉置,为王国属官,掌乐人,秩比四百石。官名,为王国官属,秩比四百石,掌管乐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署名。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掌藏大享所用,禀食及器具。
官名。麹氏高昌国置。位在令尹之下,与田地公皆由王子出任。除大事由王决定外,小事则由世子与田地公及本官随状断决。
官名,即太子詹事,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詹事。参见“詹事”。官名。唐有此官,为太子官属之长,统东宫事。秦始置詹事,掌皇后和太子家事,东汉废,魏晋复置,历代相沿。唐初也置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每陵员一人,掌所在皇帝陵墓的守卫、清扫、修缮等事务,下设守陵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员额一人。
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宋朝,时称札子,为机密文书。凡中书、枢密院处置公事,均用以指挥所部。中书札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及参政以次向下;枢密院札子则枢密院长官押字在下,副长官以次向上。元、明两朝改称札付
内务部直辖机构。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一日公布《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其职掌为办理关于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程序的监督与审查,以及会议的筹备事项。筹备处置评议、秘书两厅。评议厅设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盐铁,掌旬设、节料、斋钱、餐钱、羊豕、米面、薪炭、陶器等物。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