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场兼酒使司
官署名。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管理贸易及酒税。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长官为酒榷场使,秩从七品。
官署名。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管理贸易及酒税。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长官为酒榷场使,秩从七品。
官名。民国置,为财政部副长官,主管常务工作。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
官库名。明置,掌净盆焰硝、熟硫黄,备盔甲厂等处成造火药,凡京营春秋操演,均取给于此。以掌库一人为主官。
官名,掌战车屯卫兵,位低于将军。《汉书·王莽传》:“令轻车校尉居其中,又令中军北垒居高寝。”“其中”指高庙。《通典·职官十六·勋官》:“轻车将军,汉武帝置,以公孙贺为之。又有轻车校尉。”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见“海事部”。
官名。同“太保”。西周始置。周王辅弼三公之一。《大保簋铭》: “王降征令于大保”。春秋时曾国亦置,见《曾大保盆铭》,详“太保”。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隶詹事院。成宗元贞元年(1295),併领皇后位下木局。后改隶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设大使、副使、直长各 一员。
官名,属大司农。掌择御米。《后汉书·孝殇帝纪》:“其减太官、导官……”注:“导官,掌择御米。导,择也。”参看“导官令”条。
官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在旧都南京设守备、协同守备及参赞机务等官。参赞机务以南京兵部领之,协守备节制南京诸卫所,掌一切留守、防卫之事。
见“都大提举茶马司”。
即“内侍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