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官名。十六国汉置。刘渊河瑞元年(309)迁都平阳,置为行政长官,刘曜光初元年(318)灭靳准,徙都长安,遂罢。
官名。清末临时派往各国考察宪政之高级官员。光绪三十一年(1905)始置,初为五人。三十三年后续置。无定额,特简。多为从一品、正二品官员。掌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提出报告与建议,以供采择。
官名。1、隋唐两朝在离宫设宫监、副监,负责离宫事务。《新唐书·高祖纪》:“高祖留守太原,领晋阳宫监,而所善客裴寂为副监。”2、指内监。唐王建《宫词》:“未著柘枝花帽子,两行宫监在簾前。”
妃嫔名号。北周置, 位在三妃下, 六嫔上,位视三孤。内命妇位号。北周置,为皇帝之妾。员额三人,位视三孤,在三妃之下。《隋书·礼仪志》载“皇后率三妃、三㚤、御媛、御婉至蚕所亲祭。”王仲荦《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孙小)转西台中散,每从征伐,屡有战功,多获赏赐。”为任职于中书省的中散官。五品中。
官名。见“昭玄寺”。
辽朝官职类别。治诸宫帐、部族、属国之政,与南面官对称。形成于太祖、太宗时,以契丹故有官制为基础。下分朝官、帐官、宫官、军官、部族官、属国官、边防官等。北面官又各分南北,有北、南宰相府,北、南大王院等。
参见“内朝”。
选举制度。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始见于宋。初指文、武科殿试第二、三名,后专指第二名。明、清赐进士及第,文科授官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二等侍卫。宋初对科举考试中文武科殿试的第二三名均称榜眼,南宋以至明清始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