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学学正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兼任武学学录。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兼任武学学录。
1、君主和臣子的合称,即主和臣。贾谊《新书·礼篇》:“主臣,礼之正也。”2、或谓臣对君的“惶恐”之词,或谓主管群臣。《史记·陈丞相世家》:“平谢曰:主臣、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注:“《集解》张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见“内三院大学士”。
官署名。清末新设检察机构。分为不同级别,有总检察厅、高等检察厅、检察厅等。负责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条件的检察事宜。详见“总检察厅”、“京师高等检察厅”、“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地方检察厅”等。官署名。
官署名。元朝置,掌地方儒学。秩从五品。设于各行省所在地,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等事,并考校呈进著述。设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史·百官七·儒学提举司》:“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
即“永兴宫”。
君王之辅佐大臣。《礼记·文王世子》:“设四辅及三公。”孔颖达疏引 《尚书大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西汉为太师、太傅、太保、少傅合称。平帝元始元年 (后1)置。位居三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典庸器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隶乐部中大夫。掌乐器及征服敌国所获庸器的收藏,下设典庸器下士以佐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