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庭
官署名。见“民科”②。
官署名。见“民科”②。
官名。秦置,掌列侯封爵之事。入汉因之,秩二千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主爵都尉。官名,秦置,汉因之,秩二千石,掌列侯封爵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
郡分职吏名。汉代汝南有侍奉掾,见《风俗通》九《怪神篇》,其职掌不详。
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清代对副将敬称协镇。参看“副将”条。
官署名。简称广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广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牺牲所、司牲司、在京沈阳左
兼理司法机关。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由县知事兼管,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书记官一至三人。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
官名。晋始置,掌医药之事。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
明清时童生经考试录取为生员者称为入学,亦称“进学”,见该条。
西夏军队长官中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官署名。北齐置,属集书省,掌起居注的修撰。置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各一人,校书郎二人。官署名。北齐置,掌近侍。《随书·百官中·集书省》:“又领起居省,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散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掌御马喂养调训等事。置使、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