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沽市政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设总办一人,由大元帅简任,必要时得设会办、坐办等以辅助之;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公署内分置秘书、总务、政务、实业、工程、财政、庶务七处。所辖机构有评议会、市政捐局、开埠局、三特别区警察局、市立传染病院、公共医院、市立学校、慈善机关等。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设总办一人,由大元帅简任,必要时得设会办、坐办等以辅助之;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公署内分置秘书、总务、政务、实业、工程、财政、庶务七处。所辖机构有评议会、市政捐局、开埠局、三特别区警察局、市立传染病院、公共医院、市立学校、慈善机关等。
同“内城巡警总厅警务处”,参见该条。
①官名。隋朝始设,为殿内省尚乘局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唐朝沿置于殿中省尚乘局。初为二人,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 减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闲之藁秸、鞍辔出纳。后代多不设。清朝置,为户部、刑
官署名,民国三年置,直属大总统。其任务是察理行政官吏的违法行为及审理纠弹案件。设院长一人,监督院务;下设三厅,每厅置评事五人。并附设肃政厅。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 设置, 是办理
官名。即太乐丞。即太乐丞,详见“太乐丞”条。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治外科,为国医属下的最高外科医生。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永乐五年(1407)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具体职掌不详。洪熙元年(1425)与典察右、前、后署分别并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官名。战国楚置。《楚高罍铭》: “楚高,右征尹。”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77)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官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见“国史院”。官名。宋置,为实录院的长官。见“国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