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请简。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并监察下级审
官名。春秋战国已有其称,初泛指学者,战国末年齐、魏、秦等国置为职官。秦、西汉初充当皇帝顾问,参与议政、制礼,典守书籍,秩四百石,秩虽卑而职位尊显。设仆射为之长,名义上隶太常。秦始皇时有七十余人,二世时
官名。北宋群牧司属官,以京朝官充任。参见“群牧司”。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改都水使者置。位九班,居十二卿之末,班秩低于其余列卿。掌船舶航运河堤修治等事务。下设丞、功曹、主簿。属官有参军事二人、河堤谒者八人等,陈沿置,与其余列卿皆位三品,秩中
民国时公务员办公的地方称公署。
明代对生员的科考,又称决考。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故有此称。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 (1371) 置,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改隶王府长史司。设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掌缮造修葺王府宫邸、廨舍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副官。
①南北朝时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魏书·太宗纪》神瑞二年(415): “二月丁亥,大飨于西宫,赐附国大、渠帅朝岁首者缯帛金罽各有差。”②满语“Da”之音译,意为“头目”、“首领”,清朝常用作官名。多译为
官名。春秋时晋与鲜虞设置,主管县邑之政。春秋时常以“国”与“县”对举,如《国语中》:“国无寄寓,县无施舍”、“国有班事,县有序民。”“国”为都邑,“县”为都邑外的乡聚。《齐侯钟铭》记灵公赐叔夷“其县三
武学职事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下分六斋,每斋差置斋长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