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司郎中
官名。即“理刑清吏司郎中”。
官名。即“理刑清吏司郎中”。
清代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受降级处分之官员,就现任之级递降,照所降之级食俸,仍留现任,称为降用。其处分有三等,以级为差,有降一至三级之别。
官署名。即“贵州清吏司”。
官名。即常平丞。
内官名。皇帝嫔妃。隋炀帝所置九嫔之一,正二品,次顺仪、顺容之下,位修仪、修容上。女官名,隋置,为九嫔之一,正二品。见《隋书·后妃传》。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庄宅副使、六宅副使、文思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官名。宋置,为武职八阶,旧为诸司副使。见《宋史·职官九·武阶》,参看“武功郎”条。
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台院。员额一人,常驻台内,处理御史台的一切日常事务。
官名。元置,秩从三品,员额六人,为武备寺的副长官。
官名。主持科举考试的官员。金朝以职位高者一人充任,余为同考试官。另有词赋试官、经义试官、策论试官、监试官、试律官等。后隶考试院。
县分职吏名。北齐于京外诸县置市长,掌县治所在市场的管理。
官名。即“典制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