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四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封宣武将军,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大夫: 属八旗者从四品封中宪大夫。三十二年,统一为宣武大夫。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印铸局,始置。无定额,奏任。承局长之命办理印铸事务。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周朝置。掌平均土地赋税及人民力役。《周礼·地官》: “均人,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
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三人,广西省置一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雄猛、雄威、雄明、雄烈、雄信、雄武、雄勇、雄毅、雄壮、雄健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雄”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朝
太子左、右庶子别称。左庶子比侍中,右庶子比中书令,太子监国则庶子比尚书令,故名宫相。指太子詹事或太子庶子。唐朝太子官属有詹事府,其长官称詹事,总理一切政务;又有左春坊、右春坊,其长官称庶子,掌管各局。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杀人者为契害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① 官署名。唐朝中央政府、隋唐行台省皆置,有监、少监(或副监)、丞等,掌兵仗、厩牧之事;中央政府所置,于唐太宗贞观六年(632)废,玄宗开元三年(715)又置军器监。行台省所置,于唐高祖武德五年(62
官名。即少府少监,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分太府寺为少府监,置监、少监,复改少监为少令。参见“少府少监”。官名。隋炀帝改少府少监为少府少令,唐武德初复为少府少监。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左侍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