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政使
官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改原明朝通政使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官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改原明朝通政使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为兼差,三十四年改为专差。二人,正七品,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任期三年。掌分管两监狱卒,稽查所监人犯。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总务处之命主管差遣事项,应差者随同督察员进行稽查和弹压重大事变。设巡官十二人,巡长三十四人,巡警一百三十三人。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间曹操置,十六国西秦沿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专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提高,拟飚勇将军等号。北魏孝文帝太
明代铨选方式之一。明代吏部于弘政门会选通、参以下官。参见“廷推”。
见“四门直讲”。
官名。① 《周礼》地官属官,掌纠正万民。②谏诤政事阙失之官。宋太宗端拱元年(988)由左、右补阙改名,分置左、右。其后,亦有领他职而不预谏诤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左、右各置一人,正七
政区名。[Ⅰ]清代地方政区除本部十八省汉族地区外、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初时均因袭其原来习惯不置行省。光绪初、左宗棠平定天山南北路,十年(公元1884年)于其地建为新疆省,次年又改台湾为省,合为二十省。
官名。北齐太子门下坊典膳局次官,置二员,正八品。隋朝沿置,正九品。唐朝为典膳局次官,置二员,正八品上。
代行太常之职。太常,掌宗庙礼仪。《后汉书·韦彪传》:“建初七年,车驾西巡狩,以彪行太常从。”参看“太常”条。
清朝专为皇帝演习掼跤、射箭、骗马等技艺之军营。其职掌: 平时准备为皇帝表演技艺,遇皇帝出巡,则与护军一体随班护卫。设有总统大臣,无定员。其下有协理事务翼长二人,左、右翼翼长各三人,笔帖式六人。承应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