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礼部司

礼部司

官署名。隋唐五代尚书省礼部四司之头司。掌礼乐、学校、仪式、制度、衣冠、符印、表疏、册命、祥瑞、铺设及丧葬赙赠之事。隋初设侍郎一人领司事,高祖开皇六年 (586) 另设员外郎一人司籍帐。炀帝大业三年 (607) 升侍郎为尚书之佐,改其司为仪曹,长官为仪曹郎,废员外郎而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复旧。以郎中、员外郎为司之正、副长官。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礼司,咸亨元年(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名春官司,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旧。


官署名。隋始置,为礼部的头司。隋初礼部司的主官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礼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佐助尚书、侍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宋初礼部司郎中、员外郎无职事,无丰改制后,始掌本司事务,参领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贡举之事。与祠部、主客、膳部并列为四司。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并省郎曹,礼部领主客,祠部领膳部。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复诏礼部。祠部一员兼领,此后礼部郎中遂并掌四司之事。所属有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手分、贴司。金元六部不分司,无礼部司之名。明清改称“仪制清吏司”,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中等教育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中等教育司掌全国中等教育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 狱法小吏

    指狱史,掌狱法。《汉书·丙吉传》:“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治律令,为鲁狱史。”“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由此可知,“狱法小吏”,即指狱史。

  • 官制用语。即官吏的任职资历。唐制,文武职事官、文武散官、卫官、勋官皆视为官资。如见任职事官、前资官、常选官属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属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及六品以下勋官属下资,

  • 致果校尉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正七品上。

  • 南京市政府

    官署名。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国民党政府决定以南京为首都,此年五月即改划首都为南京特别市。南京特别市政府为首都的行政机关,以市长为主官,内部分设社会、财政、工务、土地四局。因国民党政府定首都及

  • 文书名。指平级官署之间传递公文,如汉、魏。唐朝制度,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 关、刺、移。移,谓移其事于他司。移则通判之官皆连署京师诸司,有移下诸州者,必由尚书都省以遣之。宋朝各级官府之间文书往来称“

  • 积弩司马

    官名。北周置。正二命。职掌不详。

  • 比曹掾

    官名,汉置,东汉郡守的属员中有比曹掾、史各一人,掾为正,史为副,掌年终检查核实户口财物等事。见《隶释·巴郡太守张纳碑》。

  • 税课司

    官署名。① 明清地方征税机构。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局。府称局,县称司。设从九品大使一人,典商贾,侩屠,杂市之常征,汇于府州县。清朝沿置,征纳地方店铺牙贴契税

  • 军副

    官名。① 出征军队的副主帅。《南齐书·周山图传》: “(沈)攸之事起,世祖为西讨都督,启山图为军副。”②南北朝时期“军”的副长官,协助军主管理军务,军主有阙则代领其众。南朝无品阶,多以将军、中郎将等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