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令开封府置。大观二年 (1108),令天下州府皆置。职掌仿刑部。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秩正四品,隶宣政院。置官同“大都规运提点所”。官署名。见“大都规运提点所”。
见“文书库”。官库名。宋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置,又称金耀门文书库,掌收储三司积年文书等。因此又俗称故纸仓。
官称。辽朝北面官,辽凡内族、外戚及世官之家犯罪者,皆没入瓦里,成为皇家奴隶,这些人在宫中任职服役,称著帐郎君。辽皇族、外戚世官犯罪家属没官者之称。见“著帐郎君院”。
即“三司推勘公事”。见“三司推勘院”。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外协管宗人府,兵部,大通关,在京羽林右等三卫,及中都留守司,辽东都司,凤阳等各卫,洪塘
官名。尚书省中兵曹长官通称,亦称中兵郎中。三国魏始置,属五兵尚书,六品。西晋武帝太康 (280—289) 中分设左、右中兵郎。东晋南朝并为一官,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秩六百石。北魏与左、右中兵郎
科举制度。明崇祯十七年(1644)正月,李自成农民军政权在西安开科时始定,改明朝八股文取士为策论取士。入北京后,仍用为取士之法。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广西海北道肃政廉访司改立,仍置司静江,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
官名。即相国。战国赵、魏、中山、秦等国置。赵国兵器《相邦春平侯剑铭》: “四年,相邦春平侯”。《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所引魏国法律“魏户律”: “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相邦。”参见“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