禀假掾史
官名。东汉大将军营部职吏。《续汉书·百官志: “禀假掾史,主禀假禁司。”
官名,汉置,属将军府,掌禀假禁司。禀(廪):赐人或供给以谷,也指俸给。假:贷、给与。禀假:俸给和借贷。《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禀假掾史,主禀假禁司。”
官名。东汉大将军营部职吏。《续汉书·百官志: “禀假掾史,主禀假禁司。”
官名,汉置,属将军府,掌禀假禁司。禀(廪):赐人或供给以谷,也指俸给。假:贷、给与。禀假:俸给和借贷。《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禀假掾史,主禀假禁司。”
官名。辽置,见“舍利司”。
大理寺官通称。司法官。《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官名。渤海国官,殿中寺长官。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 四月置,掌管宿卫事务,领朱衣直阁,并给仪从。多由侍中、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所兼领,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官名。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位在内侍殿头下、内侍高班上。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内侍官名,改左班殿直。金章宗泰和二年 (1202) 置为内侍寄
武官名。西汉设置,为护军都尉的属官, 王贺曾为之, 见《汉书·艺文志》。
亦称职田。隋唐内外职事官俸田之一。隋文帝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给永业田外,“又给职分田”,一品五顷,至五品则为三顷,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 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制,京
官署名。即“广东清吏司”。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掌理本部清文和汉文档案并兼管本部满官员的升补、差委之事。设清字堂主事满二人,笔帖式若干人。
官署名。明朝内府厂库之一。天启六年(1626)五月王恭厂灾后,遂建于北京西直门,置官职掌均同于王恭厂。宫廷造作机构。明置,旧名王恭厂,署在京师西南隅。掌造铳炮、火药之类。设掌厂太监一人,贴厂、佥书十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