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仓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稷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稷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指著作佐郎。南朝宋齐以来,置著作佐郎,参与修史,故又称史佐。《陈书·姚察传》:“吏部尚书徐陵时领著作,复引为史佐。”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测验科,司其事者员额八人。元司天台沿置,设管勾二人。
官名。宋初太常寺卿为寄禄官,置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长官,无固定员额,以两制以上充任。元丰改制始正名,以太常寺卿为太常寺的长官。
即按规定每月参拜皇帝一次的官员,称月参官。参看“月参”条。
官名。法曹长官。唐朝初年亲王府、都督府、诸州置,自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下。玄宗开元(713—741) 初改诸州所置为司法参军事,诸府仍旧。常省称作“法曹参军”。官名。唐置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
使职名。唐肃宗至德、乾元(756—760)防御使为团练守捉使后置,一人。
官名。辽北面官。掌六院部文翰之事。
见“堪布”。
即官寺、官署衙门、官吏办公之处。《后汉书·蔡邕传》:“今灾眚之发,不于宅所,远则门垣,近在寺署,其为监戒可谓至切。”
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程序之一。即官员授受差遣前,按吏部四选颁布的阙榜,申请登记某一差遣窠阙。登记时,须填报籍贯或寄居地,历任功过,举主情况,以及有田产物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