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置官依旧。十八年革。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综理全司事务。
官名。① 《周礼》大宗伯属官。亦称少宗伯。中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主要掌建国之神位,佐大宗伯。② 隋、唐后礼部侍郎别称。③西魏、北周置。春官府“小宗伯上大夫”省称。员二人,正六命。协助大宗伯卿管理礼仪
参见“理藩部左侍郎”。
官名。汉武帝元狩五年初置丞相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司直不变,故丞相司直,即大司徒司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光武即位,仍置大司徒司直,建武三年“三月壬寅,以大司徒司直伏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管进呈月折、循环簿、四季搢绅录。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合称,就字面看是曹史和曹书佐之合称,实是指曹掾、曹史、曹书佐。《汉书·朱博传》:“乃召见诸曹史书佐及县大吏,选视其可用者,出教置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普通六年(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三班。陈沿置,秩
官名。春秋齐置。太史属官,掌书国史。《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大史书曰: ‘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新序·节士》:“(齐崔杼杀太史)南史氏,是其族也,闻太史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