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巴牙喇甲喇额真”。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置,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设经制发运使为长官。九年,改为经制使司,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经制使。
金代诸路军之一。由尝为盗窃者组成,以充防筑之役。
市令的属吏。《南齐书·东昏侯纪》:“潘氏为市令,帝为市魁,执罚,争者就潘氏决判。”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参谋总长,掌管兵役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元置,为上林署令丞的佐官,见“上林署”。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猛贲次官,置一人。
官名。元置,为通政院的佐官,见“通政院”。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位员外上。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潜夫论·劝奖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