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织染署

织染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并司织、司染二署置,改隶少府监。唐初为织染方署,隶太府寺,太宗贞观元年(627)复隶少府监,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少府监为尚方监,织染方署则去方字,为织染署,掌织絍、染色杂作,供皇帝、皇太子及百官冠冕与绵织物等,令一员、丞二员,另有监作、典事等。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金朝少府监置,有令、丞、直长,掌织维、色染诸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纱谷。


官署名。隋唐皆置,属少府。掌供冠冕、组绶及织紝、色染等。其官有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见《新唐书·百官三·少府·织染署》、《通典·职官九·少府监·织染》。金代也置织染署,掌织紝、色染、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等物。其官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见《金史·职官二·织染署》。

猜你喜欢

  • 噶杂拉齐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地亩粮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四品伯克之一,内喀什噶尔一人兼回兵副总管。伊犁、和阗等处共设五品伯克七人。拜城设七品伯克一人。

  • 三司衙司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大将、军将名籍,按其劳绩等第而定其服役时限。设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任。

  • 僧录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详“僧录司”。僧官,唐置,掌管僧众。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明会典·僧录司》。

  • 外宰相

    官名。回纥官,置六人。

  • 推直官

    官名。宋朝初年御史台置,员二人,专治狱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官名。宋初置,属御史台,专管审讯刑狱案件。元丰改制以后罢废。

  • 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综理喀什噶尔(今喀什市)、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县)、叶尔羌等八个回城事务。各城事务有总管参领、防御、骁骑校等分掌。参赞大臣官署的内部组织有印房、回务处及粮饷局,

  • 铁市丞

    官名。秦置,属治粟内史。入汉因之,景帝后元年 (前143) 更属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又属大司农,为铁市长副贰。东汉省。官名,秦置,属治粟内史,汉沿其制。为铁市长之副,佐长买卖铁制器。参

  • 国民参政会审查委员会

    国民参政会内所设审查议案的组织。见“国民参政会”。

  • 监察御史里行

    官名。隶御史台察院。唐太宗贞观(627—649)初,马周以布衣进用,令于监察御史里行,后遂常置,员额为监察御史之半,俸禄稍减,职事略同。北宋以授官卑而任监察御史者,任职二年即正除御史。

  • 军事设置。明朝于奴儿干都司下置黑龙江忽里平寨,置如羁縻卫所,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