缮写人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抄写章奏文移。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抄写章奏文移。
官名。秦以来有谏议大夫。唐德宗贞元四年(788 ),分置左、右,各四员。左隶门下省,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宪宗元和元年(806)罢左、右之号,武宗会昌二年(842 )复分置左、右。初为正五品上,后升为
官名。辽朝刺史州官员,在刺史下。
即五等爵:公、侯、伯、子、男。详“五等爵”条。
官署名。北魏初尚书省唯置南、北部曹,太武帝时经营西方,灭大夏、北凉,战事频繁,故增置此曹,主管西部州郡,并负责战事所需之事务。以西部尚书为长官,西部长为次官。平定西方后不久即罢。
官名。晋朝有“典牧都尉”“车府典牧”,为“太仆”的属官。太仆在汉朝为九卿之一,掌管车马和牧畜。晋朝有时设有时不设。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晋书·职官志·太仆》。隋朝设典牧署,其官有令、有丞等
官名,汉朝郡守或县令属吏,掌时节禁忌及祭祀事。简称“时曹”,参看“时曹”条。
宋朝三司副使简称。
即“详定编敕所”。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