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事官
官职统称。隋、唐、宋指居曹而有执掌的官员。唐朝,三公及省、台、寺、监、卫府、东宫、王国、州县、镇戍等官为职事官。北宋前期,省、部、寺、监之官多为寄禄官,而以差遣为职事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复行唐制。
有实际职务的官员,与散官相对而言。参见“散官”。
官职统称。隋、唐、宋指居曹而有执掌的官员。唐朝,三公及省、台、寺、监、卫府、东宫、王国、州县、镇戍等官为职事官。北宋前期,省、部、寺、监之官多为寄禄官,而以差遣为职事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复行唐制。
有实际职务的官员,与散官相对而言。参见“散官”。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道观为玄坛置,为玄坛监之副职。
官署名。即户部仓部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年(757)复名仓部。
官署名。清置,掌管京仓、通仓积储漕粮及北运河运粮事务,长官为总督仓场侍郎,满汉各一人。所属有笔帖式六人,均由满人充任;经承八人,门吏一人。内部组织分设东科、西科、漕科、详科(办理申报上级的“详文”)、
直秘阁简称。
官署名。辽南面东宫官,袭唐制,总领东宫政令。设太子詹事、少詹事、詹事丞、詹事主簿等官。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以左、右詹事各一员为长官。其下设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二人。又别置宫
官名,王莽置此五官,分掌五事之察谏。《汉书·王莽传》:“又置司恭、司徒、司明、司聪、司中大夫及诵诗工、彻膳宰,以司过。策曰:予闻上圣欲昭厥德,罔不慎修厥身,用绥于远,是用建尔司于五事。毋隐尤,毋将虚,
官名,即左廷尉监,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参看“大理”条。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七资,月给钱四千五百,米一石六斗八升,春冬衣绢五匹。
官名,秦汉皆置,掌执戟在殿陛下值班。《后汉书·虞延传》:“成大呼称枉,陛戟郎以戟刺延。”《汉书·惠帝纪》:“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注:“应劭曰:执楯、执戟、亲近陛卫也。”
官名。南朝宋置。《宋书·邓琬传》:“废帝以邵陵王子元为冠军将军、湘州刺史,中兵参军沈仲玉为道路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