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为其办事机构五房之一,分主刑、礼众务,设堂后主书三人,掌行遣文书工作。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选拔官吏科目,孝指孝子,廉指廉洁之士。原为二科,汉武帝采纳童仲舒建议,于元光元年 (前134) 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其后多混同连称,而为一科,所举也不限于孝者和廉吏。察举孝廉为岁举,郡国每年要向中
官署名。明朝掌管京师官吏薪俸、文移、勘合的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始置。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后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遂伯中大夫”。
官名。南宋置,为军器所属官。初设六员,后改二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司长官,省称为“右武伯”,员一人。与左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宿卫禁令,兼统虎贲、旅贲、射声、骁骑、羽林、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皇帝临轩时,备三杖
掌管或负责某事的小吏。《后汉书·杜根传》:“时和熹邓后临朝,权在外戚。根以安帝年长,宜亲政事,乃与同时郎上书直谏。太后大怒,收执根等,令盛以缣囊,于殿上扑杀之。执法者以根知名,私语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
官名。北齐置。参见“泉部局”。
官署名。元朝置。始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7),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秩正八品。隶工部。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元代工部所属机构。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秩正八品、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