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牧署典署、署丞
官名。明置,为良牧署正副主官。见“良牧署”。
官名。明置,为良牧署正副主官。见“良牧署”。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道观为玄坛置,为玄坛监之副职。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左、右各三人,正七品。佐左、右审刑掌其事。十九年审刑司并其官属俱罢。
官名。三国魏置廷尉主簿,省录众事。蜀吴无考。
官名。金始置,为文散官,以授从六品下文官。元朝沿置,改文官从五品,宣授。明朝为文官从五品,初授。官名。金朝设此官,文职从六品下称奉训大夫。元代升为从五品。明代为从五品初授之阶。见《金史·百官一·文官九
即“黑白昂邦”。
官名。南朝宋置,东宫属官。见《宋书·符瑞志》。
参见“十威将军”。
明朝专授予宦官的散官。洪武四年(1371) 定制,凡宦官正四品授中正大夫,从四品授中侍大夫,正五品授中卫大夫,从五品授侍直大夫,正六品授内侍郎,从六品授内直郎,正七品授正奉郎,从七品授正卫郎,正八品授
官名。西汉属少府,主居室狱,有丞。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保宫令。东汉省。官名,汉置,为少府属官,主居室,掌拘禁犯人。有丞。参看“居室”条。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