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度判官
官名。唐末五代藩镇属佐,置二员,位行军司马下,分判仓、兵、骑、胄四曹事,多由藩镇自辟置。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选士人充任,为选人阶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 (1103) 改名承直郎。辽朝改军事判官。金朝复置一员,正七品,掌纪纲节镇众务、佥判兵马之事,兼判兵、刑、工案事。
官名。节度使的属官,分判仓曹、兵曹、骑曹,胄曹事。见《通典·职官十四》。
官名。唐末五代藩镇属佐,置二员,位行军司马下,分判仓、兵、骑、胄四曹事,多由藩镇自辟置。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选士人充任,为选人阶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 (1103) 改名承直郎。辽朝改军事判官。金朝复置一员,正七品,掌纪纲节镇众务、佥判兵马之事,兼判兵、刑、工案事。
官名。节度使的属官,分判仓曹、兵曹、骑曹,胄曹事。见《通典·职官十四》。
官名,也简称门亭长,汉置,汉朝州郡府门皆置门亭长一人,掌府门和通报纠仪等事,下有门吏、门卒若干人,《后汉书·儒林传·周泽》:“(孙堪)尝为县令,谒府,趋步迟缓,门亭长谴堪御吏,堪便解印绶去,不之官。”
官名。《书钞》六九引孙绰所作《功曹参军驳事笺》说:“纲纪居管辖之任,以纠司外内,驳议弹劾,诚无所拘。然所以献可替否,扶直绳违也。”此处所述纲纪之任,虽非专指军府而言,然可知军府功曹之职亦在于纠驳献替。
见“副司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掌固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统司固中士。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参见“掌固”。、中士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掌固上士二人,下士
官名。战国魏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犀首,天下之善将也,梁王之臣也”。陈奇猷注“:“犀首,魏官名”。《庄子·则阳》。“犀首公孙衍。”成玄英疏: “犀首,官号也。”《史记·张仪列传》: “犀首者,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南朝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十一班
官名。南宋改敦武郎置,为正八品武阶官。
即“第二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二领民酋长”。
爵名。东汉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食邑为乡者称乡侯,位次都乡侯。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次县侯下亭侯上。晋亦置。南朝宋制官四品; 陈制官八品,秩视千石。唐以后皆废。爵名,东汉置。食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乡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