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简称。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功局。正八品,员二人,为司珍,典珍之佐。协掌金玉珠宝财货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金都设此官,正八品
官名。见“显文阁”。
官名。管理舟船之官。《吕氏春秋·上农》:“泽非舟虞不敢缘名。”高诱注: “舟虞,主舟官。”官名。春秋时晋国等有此官,掌管舟船。 《国语·鲁语下·诸侯伐秦》:“诸侯伐秦,及泾莫济……叔向退,召舟虞与司
即世代传袭之职位。清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勋职,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初定封爵之制,公、侯、伯之下未立子、男,而别立五等世职,共为八等。皆为满名。乾隆元年(1736)奏准,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
宋朝校对黄本书籍官省称。官名。清置,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档房”。
见“左右伯”。官名,即诸侯,为一方之长。《汉书·王莽传》:“(丰)子寻为侍中京兆大尹藏德侯,即作符命,言新室当分陕,立二伯,以丰为右伯,太傅平宴为左伯,如周召故事,莽即从之。”师古注曰:“分陕者,欲依
官名。南诏官,大府副将。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舂碾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