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户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隋置,属刑部,掌京城城门,稽查走私。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司门郎中》、《隋书·百官下·尚书省》。
官名。金朝建国前设有此官,位次于都勃极烈,类似汉族官制中的副冢宰之类的高级官员。谙版勃极烈是女真语的音译,“谙版”是“尊贵”的意思,“勃极烈”是“管理众人”的意思。见《金史·百官一》。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赐宴温州何渊于廷,以招隐诗赐之。”
见“十光将军”。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成宗元贞二年(1296),由管领织染缎匹匠人总管府升立,隶徽政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隶储庆使司。三年,隶宫相都总管府。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辖织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由堂官酌派各署司员管理,无定员。掌催办文书,每半月将已办与未完结情况呈报堂官备查。
清朝官员之附加俸禄。此项银两初为火耗。各地征课田赋,借口火耗,多征分肥,有征一钱者,亦有加至四、五钱者。雍正二年(1724)山西巡抚诺珉、布政使高成龄奏请耗羡提解归公,以充衙门公费及发给官员充作养廉之
官名。北齐置,司州西市署次官。
官名。见“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即右威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威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