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代廷尉有此官,掌刑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后汉书·百官二·廷尉》:“正、左监各一人;左平一人,六百石。”注:“掌平决诏狱。”
指郡守、刺史和县令、县长、县丞、县尉。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故俗称其为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也指刺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
官名。南朝梁曾置此职,《梁书·文学·袁峻传》记天监初袁峻曾任鄱阳王郢州府都曹参军。职掌不详。以曹名推测,可能是掌府中总务之类。
官名。清入关前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等衙门之长官。顺治元年(1644)改用汉官名,六部及理藩院之承政改称“尚书”,都察院之承政改称“左都御史”。又,天聪十年(1636),改文馆为内三院,其长官初亦为承政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左冯翊,而以左冯翊所属长安市长及丞主管之。东汉废。
官署名。宋代官府,设四司六局,掌管备办筵席,专管供应果品的称果子局。见宋朝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四司六局》、吴自牧《梦梁录四司六局筵会假赁》。
① 选官方式之一。相传起源于上古禅让之时。《尚书·舜典》:“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孔颖达疏: 试,“试以治民之难事”。后世用为选官之法。《诗经·小雅·大东》:“私人之子,百僚是试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为八镇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止授予在京师任职之官。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二班。陈沿置,拟二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
官名。北魏置,为监御曹长官《魏书·王洛儿传》:“(孝文帝)承明(476)初,(王陵)迁监御长,赐爵始新子,加宁朔将军、员外散骑常侍。”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罢。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大林牙院官员。在北面林牙下,右林牙上。相当南面翰林学士,掌文翰之事。官名。辽置,为大林牙院的佐官。见“大林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