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计部中大夫

计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长官,员一人。掌国家赋役收入及百官俸给等事务,国家各项收入、支出皆须申报计部。下设小计部下大夫、小计部上士以佐之,领掌纳上士、掌出上士等官属。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 省,以下大夫为长官。宣帝即位后,复置。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北周天官府所属,《周礼》无此职。《唐六典·尚书刑部》“比部郎中”条说:“魏氏置,历晋、宋、齐、后魏、北齐皆有郎中。后周有计部中大夫,盖其任也。”计部中大夫,正五命,掌内外赋敛、经费、俸禄等事。属天官府。任此职者,见《周书·赵文表传》:“父江,历官东巴州刺史、计部中大夫、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御伯中大夫。”副职为小计部下大夫,正四命,属官有小计部上士,正三命;掌纳上士、中士;掌出上士、中士。

猜你喜欢

  • 外务大臣

    官名。清置,为外务部长官,掌管国际交涉,昭布德信,保护侨民,以慎邦交等。其佐官有副大臣、左右丞、左右参议、参事;其属有司务和郎中、员外郎、主事。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

  • 冢君

    周朝诸侯封君别称。《国语·郑语》: “准谢、郏之间,其冢君侈骄,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对诸侯国国君的尊称。《尚书·泰誓》:“王曰: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听誓。”注:“冢,大……称大君,

  • 同判太常寺事

    官名。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置,员二人,以待制以上充任,为太常寺次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设太常少卿领其职。

  • 工业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实业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实业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国营化学、机械、冶炼及其他工业的筹设及管理;二、民营化学、机械、冶炼及其他

  • 稽勋司员外郎

    官名。即“稽勋清吏司员外郎”。

  • 郡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自秦至西汉,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郡直接中央;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此后州郡仅为互名,如宋代无郡的建置,而常以郡代称州。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兼理司法

  • 外府寺

    官署名。即太府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太府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太府寺为外府寺,以外府寺正卿与外府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参见

  • 太子典作局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家令寺司藏署。

  • 炮队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炮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订炮队操法,核议炮队应用军械器具,考察学堂成绩。置科长、科员

  • 尚左郎官

    官名。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参掌尚书左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