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道
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内官、印缓二监,长芦盐运司,大宁、万全二都司,河间等十二卫,及嘉兴等七千户所等处。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坐道,由掌山西道兼理。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贵州刑名并稽察鸿胪寺事务。
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内官、印缓二监,长芦盐运司,大宁、万全二都司,河间等十二卫,及嘉兴等七千户所等处。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坐道,由掌山西道兼理。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贵州刑名并稽察鸿胪寺事务。
官署名。即“贵州清吏司”。
官名。新莽太子四友之一。始建国三年(后11)置,秩以大夫,以中郎将廉丹任之。官名,王莽置,为太子四友之一,中郎将廉丹曾任此官。见《汉书·王莽传中》。
科举考试中经会试、殿试取中一甲进士及第者。共三人,即状元、榜眼、探花,有如三足鼎立之意。故名。明清时科举考试殿试一甲仅三名,分别以状元、榜眼、探花为称。因一甲只有三名,犹鼎之有三足,因称一甲为鼎甲。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最高长官。又称“内阁总理大臣”。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特简。为国务大臣领袖。掌辅弼皇帝,总理政务。得主持阁议,发布阁令,九月,据《宪法信条》改由资政院公举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或以京朝官签书推官之事,与判官同助理本府公事。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低于知北院枢密使事,高于副使。
相对于小号、杂号将军而言,用以称地位重要的名号将军,各朝所包含的将军名号不同。参见“将军”。指常设的高级将军,除负责军事外,还参予朝政,如汉朝的大将军、车骑将军、骠骑将军、卫将军等。见《汉书·百官公卿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定为七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七品。杂号将军名,更始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三年正月,平陵人方望立前孺子刘婴为天子……望为丞相,
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采铜之事。阿克苏设三人,秩七品。
官名。太子左春坊次官,为左庶子副贰,协掌东宫侍从赞相、驳正启奏。唐太宗贞观(627—649)初改中舍人置,员二人,正五品下。高宗曾改名内允、左赞善大夫,寻复旧称。中宗始用庶姓,以其职比门下侍郎。辽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