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署,为审官院副长官,从四品,位在知院下,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见《金史·百官一·审官院》。
市令的属吏。《南齐书·东昏侯纪》:“潘氏为市令,帝为市魁,执罚,争者就潘氏决判。”
黄帝时的六个大臣:蚩尤、大常、奢龙、祝融、大封、后土,六人分掌天地四方。见《管子·五行》。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置,以兵部尚书侍郎或右都御史充任,协掌京营操练之事。万历九年(1581)革。十一年复置。天启(1621—1627)中增一人,后革。崇祯二年(1629)复增一人。
官名。①唐朝左、右神策军各置一员,位勾覆官下、支计官上。②宋朝四方馆、三馆、金吾街仗司属吏,任满十年许出官。流外官名。宋置于集贤院、昭文馆、史馆及四方馆,掌表奏之事。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见“道录院”。
官名。北魏初置。道武帝时,谒者仆射张济“以累使称旨,拜胜兵将军。”(《魏书·张济传》)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于磨勘司置司丞,不分左右,五人,佐司令掌司事。十年革。十四年复置,始分左、右,各一人。二十年复罢。
僧官名。宋元明诸代置,见“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