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铜令丞
官名。汉初少府所属有辩铜令及丞,武帝时改属水衡都尉,掌管铜质的鉴别,为铸钱之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注引如淳说:“辩铜,主分别铜之种类也。”
官名。汉初少府所属有辩铜令及丞,武帝时改属水衡都尉,掌管铜质的鉴别,为铸钱之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注引如淳说:“辩铜,主分别铜之种类也。”
官署名,三国时刘备置,掌盐铁的生产、买卖、税收等事。《三国志·蜀书·王连传》:“迁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迁蜀郡太守,兴业将军,领盐府如故。”
官署名。清末设检察厅,与各级审判厅对峙,负责检察纠正审判中的问题。民国初沿其制,后于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其余各级法院配置检察处,不另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参看“检察厅”条。
官署名。民国置,属财政部,掌管全国的赋税工作。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其职掌为:一、国税的赋课和征收;二、国税的管理和监督;三、土地清册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熟洗皮张并制作镫、宝盖、缨络等物。设司匠、领催六人,各种匠役一百七十七人。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副贰,员二人,正五品上。唐朝复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崇掖卫副率,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改右
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为外务部的副长官。
① 宋朝职方、驾部、库部、都官、比部、司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佐理户部右曹之事。
官名。春秋时期周王室执政大臣,以诸侯入朝担任。《左传·隐公九年》:“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官名。《左传·隐公九年》:“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参见“卿士”。
见“十猛将军”。
官名。即“法部大臣”,清末法部长官。详“法部大臣”。官名。清末置,由法部尚书改称,见“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