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中黄右藏丞
官名。西晋置,属少府,掌邺中黄右藏,驻邺城。
官名。西晋置,属少府,掌邺中黄右藏,驻邺城。
官名。少暤时设此官,掌法制。《左传·昭公十七年》:“鸠氏,司马也。”注:“鸠,王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鸠氏也写作雎鸠氏。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制,经考察属于贪酷的官吏,削除其名籍,使为平民,称为削职为民。
外交使节在所驻国的办事机关。大使所驻的称大使馆;公使所住的称公使馆。外国在中国设使馆,中国在外国设使馆,均从清朝末年开始。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唐朝沿置,二人,正六品,属尚功局,掌酒醴进御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食局。掌酒醴酏饮,
郡分职诸曹之一。北魏、北齐置,有租曹掾及佐,掌租赋之事。
见“交钞提举司”。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地方政府采行省道县三级制,国民党政权建立后,国民政府废除道的一级,由省直接监督各县。惟新疆地区辽阔,情形特殊,废道不久即将全省分为迪化、伊犁、塔城、阿山、焉耆、阿克苏、喀什、和阗八
见“通进银台司”。
杂任职名。唐置,属集贤院。典是掌各种事务的杂任职,专知御书典为专司御书的典。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一说为南部曹次官,与大夫不并置)。协助尚书、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并负责上奏。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