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0) 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等号。
官名。金朝置,秩从九品,直省局属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管理全国公路行政事宜。以处长一人为主官。
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即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之宗室女儿之称呼。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给五、六品俸,不封授,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不给俸,不封授。参见“格格”。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北齐置,属太府寺甄官署。
官名。明朝盐课提举司之副长官。佐提举掌司事。每司所设无定员,从七品。
见“提调”①。又,明朝镇戍军中设,为下级军官。负责分守一堡。其地位在守备、备御之下。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掌理关于本国法规的编辑刊行,各国法制的编译,立法参考资料的编译及图书保管事项。设处长一人,编修四至六人,科员若干人,处内分第一至第五科办事。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秩从五品,隶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辖双线局、大小木局、盒钵局等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