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凭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均由吏部发给文凭。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称为领凭。吏部发给外官文凭,某月某省均有定章,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谓之对月领凭。凡升选官赴任者,京官由吏部知照有关衙门,不再给凭; 外官皆由部给凭。如属在外升任,或在籍候选毋庸引见官员,由吏部将文凭咨发各省督抚转给。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均由吏部发给文凭。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称为领凭。吏部发给外官文凭,某月某省均有定章,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谓之对月领凭。凡升选官赴任者,京官由吏部知照有关衙门,不再给凭; 外官皆由部给凭。如属在外升任,或在籍候选毋庸引见官员,由吏部将文凭咨发各省督抚转给。
官称。北魏指由刺史兼任本州都督,管理军务。《魏书·杨播传》:“永安(528—530)初,诏除(杨)津本将军、荆州刺史,加散骑常侍、当州都督。”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书·彭宣传》说:“诸侯国人,不得宿卫,将军不得典兵马处大位。”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官名。西汉少府所属有御府,掌管金钱出纳,可以说是少府的金钱库;同时也管衣服和刀、剑、玉器采缯等珍玩之物的出纳。置令及丞。东汉时御府令由宦者担任,职掌也有所变化,《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典官婢作中衣
爵名。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七级。时以军国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其高爵得补吏、免役。千夫比二十等爵第九级五大夫,至此以上,可享受免役优待。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十一级中的第七级,相当于秦
官名。即“稽勋清吏司郎中”。官名,为稽勋清吏司郎中的简称。明清都设此官,为稽勋清吏司长官,其佐官有员外郎、主事等。主管勋级、名籍、丧养等事。详见“稽勋清吏司”条。
使职名。详见“观军容宣慰处置使”。官名。唐朝设此官,为监视出征将帅的最高军职,以掌权宦官担任。《新唐书·鱼朝恩传》:“九节度围贼相州,以朝恩为观军容、宣慰、处置使。观军容使自朝恩始。”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五品。
官名。清朝土官名号之一。武职。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四品。管所辖之兵士,受地方武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土兵官名。清制,四川省置一人,驻越嵩厅松林地; 云南省置一人,驻镇边府大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