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马军副都指挥使

马军副都指挥使

宋朝侍卫亲军马军副都指挥使省称。

猜你喜欢

  • 司勋员外郎

    官名。吏部司勋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员一人,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司勋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置,员二人,从六品上,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北宋前期不预司勋之事,用为

  • 常科

    科举考试中经常考试的科目,与制科相对称。参见“科目”。

  • 使主客

    官名,西汉置,掌迎送少数民族事务。《汉书·金日磾传》:“上使使问所欲,以弟岑为托。上召岑,拜为使主客。”注:“服虔曰:官名,属鸿胪,主胡客也。”官名。为大鸿胪的属官。《汉书·金日磾传》载成帝时,“上诏

  • 尚牧所提举

    官名。元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置尚牧所,属宣徽院,秩从五品,设提举二人为主官,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

  • 直隶府

    府的等级之一。元制,直隶于省的府称为直隶府,与路居于同等的地位。

  • 知礼仪院事

    见“礼仪院”。

  • 东殿六部尚书

    官名。太平天国置东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东王府。每部十二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十二尚书,共七十二人,其官阶职同检点。参见“六部尚书”。

  • 第一不领人酋长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不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四品。

  • 法典编纂会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法典编纂会官制》规定,负责编纂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设会长一人,由法制局局长兼任;纂修八

  • 受给库

    官署名。元朝置。始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7),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秩正八品。隶工部。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元代工部所属机构。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秩正八品、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