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设集贤殿书院,置侍读学士,备皇帝质问史籍疑义。《新唐书·百官二·集贤殿书院》:“(唐)玄宗尝选耆儒,日一人侍读,以质史籍疑义。至是。置集贤院侍讲学士、侍读直学士。”集贤殿侍读学士,即集贤殿书院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西北筹边使公署公厅,即厅长之职。
泛指掌占卜的官。《汉书·王莽传》:“署宗官、祝官、卜官、史官……宗、祝、卜、史官皆置啬夫,佐安汉公。”
清朝中央和地方常设机构所用最高一等之印信。由礼部铸印局铸造。宗人府、军机处、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翰林院、内务府、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顺天府、各省布政使司,以及衍圣公、公、侯、伯、经略大臣、领侍
见“四门博士”。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职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补,以本部司员兼充。掌佐提调、帮提调分管清理财政事宜。
官署名。金朝置。设在南京(今河南开封)的房屋地产管理机构。参见“店宅务”。官署名,金朝置,掌管房地基,征收官钱,检料修造,摧毁房舍。其官有管勾四员,正九品,各以二员分为左右厢。属员有攒典,左右厢各五人
参见“比部”。
1、掌管国家粮仓的官署。始于秦,汉沿置,属治粟内史和大司农,其后,历代沿置。南朝梁分属司农卿和太府卿,北齐和隋属司农寺,金属太府监,元属宣徽院。其长官分别为太仓令、太仓使、太仓提举、太仓大使等。见《文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