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署合称。即唐朝司农寺所属东都苑东、西、南、北四面监,各置监一员、副监一员、丞二员,分掌所管方面苑内宫馆、园池; 又有录事、典事等。②唐朝司农寺属东都东、西、南、北四面监长官的合称,各置一员,从六品
官名。北魏置。《魏书·谷浑传》: “(谷季孙)入为秘书中散,迁中部大夫。”参见“中部”。
意为门下掾首领。《后汉书·卓茂传》:“迁(卓)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及莽居摄,以病免归郡,常为门下掾祭酒,不肯作职吏。”古代重礼,饮酒必祭,以酒沃地示有先。祭时推长而有德者为之,称为祭酒。故
官名。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置,淳化四年(993) 罢。
官名。掌管上林苑之虎圈。《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文帝游上林苑,问上林尉禽兽簿。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甚悉。”官名,汉置,掌虎圈。《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释之从行,登虎圈。上问上林尉诸禽
官名。北魏前期临时设置。《魏书·官氏志》: “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之失,无所依据。”
官名,两汉皆置,属少府,掌酒。《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十六官令丞。”注:“师古曰:汤官主饼饵。”案:“饼饵非汤,疑误。《后汉书·百官三·少府》:“太官令一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勘定秋审实缓,宣布死刑,复核四川、河南、陕西、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成宗元贞元年 (1295) 改息州总管府置,掌归附民八千七百余户差发赋税,隶徽政院。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改隶詹事院,后隶储政院。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员。辖
见“发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