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总指掌管畜牧的官吏,也简称畜官。右扶风及西北边地,为畜牧所在,故置此官,掌畜牧之事。西汉主爵都尉(后称右扶风)所属就有掌畜令、丞,专掌畜牧之事。《汉书·尹翁归传》:“缓于小弱。急于豪强。有
官名。即左校令。
官署名。清末弼德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本院文牍、会计、议事记录及一切庶务。置秘书长一人,秘书官若干人。
满语官名。汉译为“典仪”。为王公府属官员之一种,掌礼节导引。清制,亲王府置六人,世子府五人,郡王府四人,长子府及贝勒、贝子、公府均各三人,官品自从四品至从八品不等。宣统元年(1909),以避溥仪讳,改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实业科学务。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高等法院的主官。见“高等法院”。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官制》的规定,市政管理局直属东省特别行政区域行政长官,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秘书二人,分三科办事,各设科长一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分左、右。统领铁鹞军。设详稳等职。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各设左护卫司,以太保统领。下设左护卫等职。
官名。“司户参军事”省称。官名。唐代县有司户,掌户口帐籍等事。唐制:在县为司户,在州为司户参军,在府为户曹参军。见《通典·职官十五·总论郡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