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地区名。在云南省西北部。与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相邻。汉属越嶲郡,东汉为牦牛羌地,三国、蜀汉属云南郡地,隋为南宁州总督府,唐属南诏铁桥节度,元设临西县属丽江路,明属丽江军民府。清雍正二年(172
明代云南大侯(南甸)傣族首领。宣德四年(1429),任大侯州(治今云南云县)知州。以大侯民复业者多,岁纳差发银250两。湾甸、镇康二长官民少,岁各纳百两。永乐(1403—1424)中,俱升为州,奏请援
明代音乐家、书法家。名初麟,云南晋宁县人。回族。以乡荐,任江西万安县令。崇祯(1628—1644)初,因弹劾云南巡抚钱士晋,被罢官归乡。与著名旅行家徐霞客友善。善歌,知音律,家有歌童声伎。又善书,字颇
藏语音译,意即“马差”。解放前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比※“人差”多、经济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当此役,每户须出人、牛、马为领主服役,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
青海互助等地土族民间节日。每年夏历十二月初八举行。届时人们呜鸣即起,到河边背取冰块置于庭院屋檐下、房内柜上、大门口、田边地头、粪堆等处。男女老少皆食用冰水做的豆面油搅团(散饭)。并将第一碗搅团献于堂屋
见“阿布尔海里汗”(1240页)。
土默特等蒙古族地区女子的头饰。因自满族传入,故名。清代至民国初,蒙古族女子长到15岁时,开始改变发式,用簪别住头发使成髻。簪一般用骨或金属、玉、石制作。戴簪以示成年,可以婚嫁。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1844—1900清末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喜塔腊氏。字寿山,号寿泉。同治十三年(1874),任安徽巡抚。光绪十三年(1887),任湖广总督,旋调署两江,充办理通商事务大臣,为荣禄亲信。十七年(1891
?—397十六国时期后燕国君。鲜卑慕容氏。初封开封公。永康二年(397),国君慕容宝出征,受命留守都城中山(今河北定县)。遭北魏袭击,城中无主,百姓惶惑,被立为主,闭门拒守,击退魏军。继遣军掩击谋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