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1855太平天国杰出将领。亦称林凤翔。广西武缘县(今武呜县)林圩广寺村人。壮族。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自幼给人放牛和帮工为生。爱习武,尤善骑射。清咸丰元年(1851)正月,金田起义爆发,投奔太平军。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多数自称“门巴”,另有“主巴”、“勒波”、“学增”、“达巴”、“舍杜本”等带地域概念的称呼。该族源于古门隅土著居民立、丘、皮修木、那木修等众多部落及叶邦人、荣普人、布热白人、莫巴陇巴
即“穆”(2554页)。
书名。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刊印。1卷。书首载有云南昆明县儒学教谕刘发祥序文。书中详述元代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赡思丁及其子孙的治滇功绩。赛曲赤自至元十一年(1274)任平章政事,在滇6年,为
?—1668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古特氏。察罕子。天聪五年(1631),从征明,围大凌河,败监军道张春等援兵。六年朝觐太宗皇太极。八年(1643)正月,尚郡主,封和硕额驸。数年中屡随军征明,
489—571东魏、北齐大臣。代郡人,鲜卑侯莫陈氏(后改陈氏)。北魏第一领民酋长侯莫陈伏颓(一作“社伏颓”)孙,朔州刺史斛古提子。7岁丧父,及长,从高欢起兵。太昌元年(532),以韩陵败尔朱氏战功,封
桦皮水桶。鄂伦春语音译。因以桦树皮制作得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族旧时传统的生活用具之一。圆形,底部和桶口镶有薄木板,上边钻孔拴马鬃绳,用之提水。黑龙江省逊克和呼玛县一带的鄂伦
蒙古语音译,意为“再来之人”或“圣人”、“长寿者”。用于享有活佛高位和尊号之人。源于藏语“朱必古”(化身)。清廷对西藏、蒙古地区佛教上层大活佛的封号。凡受封者均载入理藩院册籍。乾隆以后,呼图克图转世须
阿拉伯语音译,意谓“圣地”、“圣墓”。一译麻扎尔、玛杂尔。一般用以指伊斯兰教显贵墓地。是教徒们进行朝拜和参禅等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分布极广,遍于天山南北。有大、中、小三种类型。大型,多位于城镇或近郊风
金熙宗武灵皇帝完颜亶年号。1138—1140年,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