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剌
见“捕喝”(1854页)。
见“捕喝”(1854页)。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
1795—185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五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滩边钦地方。由贡塘·嘉贝样认定迎入拉卜楞寺坐床,剃度出家,授具足戒,学习显密经论。任密宗学院翁则师和医学院法台3年。后任开塔寺、群科噶赛
见“火臣别乞”(394页)。
清代蒙古地名。治所在前苏联斜米帕拉丁斯克。清初为准噶尔部驻牧地。18世纪初年为沙皇俄国霸占,并于其地建立要塞,称斜米帕拉丁斯克要塞。乾隆二十二年(1757),阿睦尔撒纳叛乱失败后,曾由哈萨克阿布赉汗驻
景颇语音译,意为“人”。部分景颇族自称。汉称“大山”。※景颇族中的一支系。主要聚居于云南省盈江县的支丹山、铜壁关、巨石关、普伦、邦瓦等地,还有部分散居于梁河县、瑞丽县、潞西县、陇川县的一些地区。语言属
见“忠贞可汗”(1414页)。
见“壮族”(888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厥里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土家族信奉的守护神。又称巴沙婆婆、沙巴妮。为保祐小孩顺利成长的女神。形像为一年长妇女。神位设在火炕对面的碗柜门上。当妇女生育小孩后,要在柜门上贴一纸剪的人形像,表示阿密麻妈已被请到家中守护婴儿。每逢吃
书名。清末刘东野撰。作者据亲身闻见详记同治元年(1862)四月陕西华州回民起义发生的原因及五月初八日回民南渡渭河消灭地主武装并战领绝大部分堡寨的战斗经过,以成是书。1917年曾由其子刘澍瀛校刊、铅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