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清代关于西藏地方添兵、划界及官员职责的规定。乾隆五十四年(1789),成都将军鄂辉收复廓尔喀所侵藏地后,奏准设站定界,主要内容为:前后藏分驻绿营官兵,由都司、外委管领,设立塘汛12处,边界等处添设藏兵
明代诗人。字允修。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一说上元人,寄籍保山)。回族。万历十三年(1585)中举,官吏部司务。为人正直,能文善诗。作品大多清新蕴藉,构思新颖,意境开阔。常与文学家杨升庵等相互唱和。著
国名。17世纪30年代建于伏尔加河下游。17世纪20年代末,土尔扈特部长※和鄂尔勒克,因四卫拉特内部不睦,牧地紧张,率众5万户,自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地区)西越哈萨克草原,至额济勒河(即伏尔加河)下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
见“萧讹都斡”(2001页)。
即“翁衮”(1895页)。
书名。清曾廉撰。4卷。作者认为《元史》芜漫,于光绪年间(1875—1908)谪居贵州黎平时,着手编著《元书》。同时搜集《元朝秘史》、《续资治通鉴》,元人文集碑传中有关记事,与《元史》相对照进行考证,以
明代文学家、诗人。字云客,号阆仙。云南寻甸府(今寻甸县)人。回族。幼承家教,文雅蕴籍,有幽人墨士之风。能文善诗。崇祯十一年(1638)著名旅行家徐霞客游历昆明时,与之过从甚密,曾出诗集以请订正。著有《
寺庙名。又作大招寺,均为清代所称。地处西藏拉萨市中心。建于7世纪中叶。据藏文史料载,是在赞普松赞干布的全力支持下,经唐文成公主勘察、选址、设计,由尼泊尔墀尊公主主持兴造。称“逻婆”(拉萨)幻显寺”。因
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乾隆十九年(1754)春,闻清内大臣萨喇尔收抚乌梁海,率众徙牧吹河。夏,奉达瓦齐命,偕同卫拉特兵夹攻阿睦尔撒纳。寻为清参赞大臣努三擒获。获宥,编旗分佐领,授三品总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