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哈达
见“赤峰县”(1013页)。
见“赤峰县”(1013页)。
即“毗舍耶”(164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并将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脱木河卫作托漠河卫。
古诗名。1首。北宋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又号六一居士,庐陵、今江西吉安人)撰。是诗记述抚水州南僚人起义事件,据访问“村叟”写成,录“村叟”之言,颇有真实感。“南僚”,古族名,指居
见“杨景贤”(977页)。
藏语音译,意为“章饰”、“告身”。是吐蕃用以区别其官员等级的标志。其官员之“爵位则以宝珠、大瑟瑟、小瑟瑟、大银、小银、大䃋石、小䃋石、大铜、小铜等为告身,以别高下。”又谓:
见“察哈尔万户”(2477页)。
见“辖里尀”(2445页)。
见“兀鲁河卫”(111页)。
描写唐代壮族军队的诗篇。律诗一首。唐李贺(790—816)撰。贺字长吉,福昌(今属河南宜阳)人。内容描写黄峒(今广西左右江壮族先民)起义军击着铜鼓、打着三点黑旗、佩带壮锦制作的“绣囊”参战以及凯旋而归
苗疆古迹。又名吴公祠或吴鹤堂。建于清咸丰(1851—1861)年间。是苗民为纪念苗族教育家※吴鹤自筹资金所建的祠堂。吴鹤为明代辰州镇溪上涝(今吉首境)人。曾在苗疆开办学堂,招收苗族生徒,义务教学。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