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玛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称“乌玛官”,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但到解放前,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长子继位时有发生,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称“乌玛官”,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但到解放前,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长子继位时有发生,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
见“恩达”(1868页)。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见“阿尔根部”(1221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蔡万户,《元史》作搽里八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
地名。原名麻陇。东连瞻对,东南接义敦县,南界巴安县,西以金沙江与同普界。历为德格辖地。明洪武六年(1373),封土舍降德为麻陇千户,驻扎大吉官寨。宣统元年(1909),改土归流,改为县,隶巴安。
辽代官名。辽北面部族官中小部族石烈下有“令稳”之职,转入蒙语作“领忽”,又译“领昆”、“宁昆”。成吉思汗五世族祖察剌孩即有此称。时蒙古部与契丹为邻,役属于辽,故有是称。日本学者那珂通世认为是汉语“令公
古山名。所指众说不一,或认为是大兴安岭北段之伊勒呼里山或格尔布尔山;一说是今外兴安岭南麓支脉扎格德山(旧称雅玛岭);也有说是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山。南北朝至隋之钵室韦依此山而居。
书名,元代地理志名著。原作者为都实,有汉文本及藏文本并附图说,今已不存。元世祖以论黄河之源者皆以汉代张骞、唐代刘元鼎之说为据,然2人皆未直抵其源而究其极,河源地属吐蕃等处,以都实曾3入吐蕃,兼通诸国语
我国宋代岛屿名。《诸蕃志》载:“流求国(指台湾岛),当泉州之东,舟行约五六日程。……旁有毗舍耶、谈马颜等国”。日人藤田丰八《岛夷志略校注》:“此乃《东西洋考》、《海国闻见录》之红豆屿是也”,即今之兰屿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土里、花腰。原为乌蛮族系古老的一支,称罗婺、罗午、老兀、鲁兀、老吾等。其居地亦称罗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石屏、云龙、武定、双柏、易门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