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见“弗力卫”(670页)。
书名。又作《湘中山水记》或《湘川记》。晋代罗含撰。三卷。著者桂阳耒阳人,字君章。历官尚书郎、宜都太守、散骑常侍等。内容主要记载湖南省山、水、物产、古迹,共4类,乃湖南之早期志书,后人采之仿之者不少。早
见“闾大肥”(1727页)。
1186—1241蒙古国第二代大汗。又译斡歌歹、谔格德依等。乞颜·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三子。初随父征服漠北诸部。太祖六年(1211),随军南下攻金,与兄米赤,察合台统右军,取云内、东胜、武州、朔州
?—87东汉时北匈奴单于。继※蒲奴单于后立为北匈奴单于。其立年,因史书失载不详。章帝章和元年(公元87年),鲜卑入左地击北匈奴,大破其军,被斩。是时,北匈奴大乱,屈兰、储卑、胡都须等58部,口20万,
清代诗人。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字守亭。回族。清国子监生。工诗,且有“诗癖”。诗多沉郁,露其不得志与孤芳自赏心态。著有《梦草亭诗集》。
见“达什东多布”(736页)。
见“札鲁忽赤”(435页)。
也称金边墙或金界壕。经金世宗至章宗两代近40年兴建、扩建。东起呼伦贝尔盟莫力达瓦旗尼尔基镇七家子,向西行经哲里木盟科右前旗,在明水林场,过洮儿河,沿明水河向西南,过海勒斯台河,溯脑门台河入锡林郭勒盟,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4月4日(清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尔巴哈台总理营务处掌关防章京办理通商主事衔刘宽和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拉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七款,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