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云南南甸傣族首领。百夫长刀贡孟之孙。建文三年(1401),祖卒,袭南甸百夫长。永乐五年(1407),入贡方物马匹,钦命升任腾冲千户所(治今云南腾冲县)千夫长兼试千户。请照湾甸州刀景发例,另立衙署,
国民党时在海南岛黎族地区所设管理黎峒的头人。民国二十一年(1932)后,广东省府委任陈光汉为抚黎专员率部驻琼,为了加强对黎族地区的统治,改冯子材之黎峒总管制设,政府有事则责成其下达黎民,平时负责维持辖
见“萧温”(1991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悦为天祚帝※永昌宫下之一抹里。
?—1817清云南临安府纳更巡检司土司。哈尼族。嘉庆二十二年(1817),率子随清军前往镇压澜沧江以西※高罗衣(哈尼族)等领导的反对土司与清朝统治的各族人民起义,于逢春岭被义军击杀。
见“鲁允昌”(2267页)。
见“朔方”(1944页)。
见“张承奉”(1181页)。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
见“阿史那施”(12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