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1665清代云南临安溪处哈尼族首领。顺治十六年(1659),归附清朝,封溪处长官司副长官,世职。康熙四年(1665),附东川土司禄昌贤反对清廷改土归流,被执杀。职除,改土舍。
辽代募民耕种闲散土地的一种制度。统和十五年(997),辽募民耕种滦河流域的空旷土地,十年内不交租税,是为在官闲田制。
书名。清蒙古学者赛尚阿编纂。共四册。道光二十八年(1848)刻印。第一、二册,为满蒙汉对译词典,称“蒙文晰义”;第三册称“蒙文法程”,即语法正字法;第四册包括“更定便览讹字”、“续编讹字”、“便览遗字
傣语音译,又作“叭雅”。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地方头人的称号。原车里宣慰使司辖12版纳、30余勐。其中有20余勐皆设有“召勐”,亦称土司。每个勐的土司司署设3—4个当权人,称“大叭”,为首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满语意为“顶上托子或梅针箭铁挺”。因分布于叶赫河(在今吉林省梨树县境),故名。因靠近明设马市镇北关,故又称北关。始祖星根打喇汉(一说即打叶)。明宣德间(1426—1435
清代地名。又译和卜多、科卜多。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西北(即今蒙古境内科布多)。以地有科布多河得名。词义意谓“箭橐”。初隶准噶尔。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死后,并于清,清军于其地置屯田。雍正八年
1753—1796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副都统常保子,权臣和痀弟。乾隆四十二年(1777),由笔帖式累迁至郎中。五十一年(1786),署杭州织造,后擢湖广道御史。任内,巡视山东漕运,请改河
书名。壮族地区志书。近人区震汉(时任代理县知事)、叶茂茎(均龙州人)等修纂。不分卷。成书于民国十五年(1926)。内分舆地、建置、经政略、职官志、人物志、纪事略、胜迹志、金石志、艺文志、杂记等篇。该县
1397—1450明朝将领。初名俨,字可观,又字文辉。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沐英之孙,沐晟之子。幼勤学谦恭,手不释卷。正统四年(1439)父卒,次年,诏袭黔国公,居京师侍从。十年
宋代南宁州领主。南宁州人。西南少数民族大姓豪富※龙彦韬之子。开宝四年(971),嗣父职,为南宁州刺史,兼蕃落使。八年(975),所属39部顺化王子若发等377人入朝贡马、丹砂等。后世领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