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滚河
即“恒滚河”(1723页)。
即“恒滚河”(1723页)。
北魏孝武帝(出帝)元修年号。532—534年,凡3年。
见“伊列河”(804页)。
指吐蕃早期对促进社会发展有贡献的7位大臣。又称“七贤臣”。即※茹莱杰、※拉甫果嘎、※俄囊尊蒙、※屯弥桑菩扎、※赤桑扬敦、※桂赤桑亚拉及※达赞东斯7人。详见诸人物条。
①(?—1725)清代蒙古王公。阿巴噶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郡王沙克沙僧格次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二十九年(1690),从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于乌兰布通(今内蒙古赤
金代中期大臣。契丹族。世宗时,官兵部郎中。大定十六年(1176),任高丽国生日使。十七年,任西北路招讨都监。因契丹人移剌窝斡在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末年举兵反金,为防后患,奉命与同签枢密院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藏语又称红布,意为“管家”。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一人被封为此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元时为十三万户之一。明初沿袭元制,仍为万户。驻地在今西藏日喀则夏鲁。洪武三十年(1397),其万户列思巴端竹遣使入朝进贡。洪武帝赐银百两,文绮、帛各2疋,并赐其使人衣、钞等。后,
布依语音译,意为“夫役田”或“劳役田”。即替※亭目当夫役以换取田地来耕作。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名称随其服役的不同而定,有伙夫田、挑水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