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参见“惰塔”(2273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契丹传》,《辽史》沿袭之,然他载有异,该书“显祖纪”与“勿吉传”即将此部与※“黎”部合记为一※“匹黎尔”部,《册府元龟》与《通典》记为“匹黎”。据契丹古老
傈僳语音译,意为“互助”、“换工”。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上的一种换工互助协作形式。多在贫苦农户之间进行,以弥补劳力和牲畜之不足。一般有较固定的换工集团,常在该集团内彼此换工。通常是人工换人
金章宗宪天光运仁文义武神圣英孝皇帝完颜璟年号。1201—1208,凡8年。
元、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以宁部置宁州(辖今云南省华宁、通海、峨山一带)后,以当地彝族首领任知州。明初禄威任职。洪武十六年(1383),其弟弄甥赴京朝觐,次年明授弄甥土知州。宣德元年(
元代著名碑刻。亦称《莫高窟六体真言碑》、《敦煌六字(体)真言碑》。在今甘肃敦煌之莫高窟。至正八年(1348)泐石。碑料为青石,长方形,内容分三部分:一为释迦牟尼画像;二为环绕画像顶、侧书写六体文字,佛
书名。元卢琦撰。2卷。琦,惠安(今福建惠安县)人,字希韩,号立斋。至正二年(1342)任州录事,迁永春县尹,改调宁德,晋漕司提举,除平阳州,命下而卒。以良吏称。是集载赋3篇、记6篇、志铭2篇、祭文1篇
?—1076辽朝第七代皇帝兴宗之仁懿皇后。契丹族。为南府宰相※萧孝穆(圣宗钦爱皇后弟)长女。史称其性宽容,仁慈淑谨,姿貌端丽。凡遇正旦、生辰,诸国贡币,悉赐贫瘠。兴宗即位时,景福元年(1031),入宫
州名。唐龙朔二年(662)置,治所万安,辖万安、富云、博远3县,翌年又析振州之陵水来属。原为黎族及其先人居地,后有不少汉人移入杂居。天宝元年(742)改万安郡,至德初称万全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州
旧时基诺族村社的长老之一。基诺族音译。被视为“寨母”,与另一名长老※“卓巴” (寨父)共同管理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