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桩
即“焦”(2250页)。
即“焦”(2250页)。
1858—1916清末民初甘肃拉卜楞寺嘉木样四世活佛。藏族。生于金沙江畔之扎喜拉垅地方。5岁迎入拉卜楞寺坐床,由喜饶嘉措受沙弥戒。20岁赴前藏入哲蚌寺郭芒扎仓,以洛桑朗杰为师,学习4年返回多麦。43岁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意为“吉祥汇聚寺”。在青海同仁县黄乃亥林区边沿。《安多政教史》称该寺为一切修行地之楷模。明天启五年(1625)由隆务寺曲哇活佛洛桑丹贝坚赞开辟为修行处。清顺治五年(1648),由第一
亦作百粤。其名始见于战国晚期《吕氏春秋·恃君篇》。古代南方越人一种泛称或总称。以支系繁多,故名。包括句吴、于越、东瓯、闽越、南越、西瓯、骆越、滇越、山越等,“各有种姓”。其分布甚广。据《汉书·地理志》
参见“学董制”(1536页)。
见“完颜亮”(1145页)。
明代乌思藏地名,即今西藏扎囊。洪武(1368—1398)初,于其地建葛刺汤千户所。参见“葛剌汤千户所”(2184页)。
清代至民国时满族中年以上妇女的一种传统发式。一称盘盘髻儿。主要流行于东北、北方地区。其发式、梳发于脑顶或偏脑后,挽发二三匝,盘成一髻,髻心隆起,中贯以簪,故名。民国后,逐渐改为盘于脑后,直至剪发。
土司名。明置。永乐四年(1406),免播山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南重安江。隶播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以张佛保为长官绥服之。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
十六国时期鲜卑越质部首领。以部为氏,故称。率部驻屯于平襄(治今甘肃通渭县西南)。东晋武帝太元十三年(388),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子越质诘归、弟子越质复半及部众5千余人被俘,势衰。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尕得林耶”、“格底林耶”,系阿拉伯语“大能者”之意。原传播于阿拉伯和中亚苏非派的一个较大的教团。一说于康熙十三年(1674)由穆罕默德第29世后裔华哲·阿布都·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