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克汗王朝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津卫。永乐十三年(1415)八月,与忽鲁爱等3卫同时设立(次年八月又载该卫设立),以木良苦为指挥,赐诰印、冠带等物。辖前苏联境内黑龙江支流阿纽依河流域(一说今吉林省
见“启台部”(1174页)。
见“拓跋濬”(1359页)。
1592——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九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十月,与阿拜、塔拜征东海呼尔哈部。十一年,奉命掌正黄旗。天聪四年(1630)三月,从贝勒阿敏驻永平。明军
1507—1575明代藏族高僧。出生于阿里下部聂氏家族。幼年入甫帕寺,受居士戒,7岁受灌顶,取名贝协当朗巴达多杰,10岁受沙弥戒,13岁赴后藏学修辞学及大小五明,由后藏昂仁返回甫帕寺。18岁受具足戒,
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越质”初为部落之号,后以为氏。原居于平襄(治所在今甘肃通渭县西南)。晋太元十三年(388),越质叱黎为西秦乞伏国仁破于平襄,其子越质诘归、弟之子复半及部落5千余人被俘。降西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
?—1762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
见“阿旺降白选热嘉措”(1251页)。
见“额济纳土尔扈特部”(25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