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帖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见“撒尼泼”(2492页)。
书名。不著撰人。约成书于清雍正(1723—1735)年间。为著者亲至藏地,随笔记录之作。内载入藏行程,以里计站,颇详尽。又录有布彦、库库木、叶楞、布鲁克巴、噶毕东鲁卜诸奏书,以及唐蕃会盟碑文、御制平定
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习惯法。彝语又称“尔德杰威”,意为规矩、道理。用以处理一切社会问题,人人必须遵守先例,遇事援引、参照以前执行的习惯办法,彝称“跟路路”。但历代也有一定的改进与灵活变通。主要内容包括几个
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大臣。白族。大理人。※高泰明第四子。受封为定远将军。初被父派往统矢府(今姚安)镇守。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前后,滇东三37部不断起兵反抗高氏和段氏统治,父率兵讨平之,遂被派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哈兰城卫和正统后所设哈郎卫称作海兰城卫或海兰卫。
水族丧葬习俗。即第二次葬。第一次称※停棺待葬”。巫师依水书择定吉日,举行正式埋葬。丧家必备素食款待宾客。放鞭炮、设置歌堂、芦笙场。芦笙、芒筒、锁呐吹奏者们围圈跳舞。由一人手持一根用白鸡毛裹扎的竹竿,长
约1862—1930清末民初蒙古族学者。字泉孙。蒙古正蓝旗人。自幼好学,博及经史,尤熟谙掌故。光绪朝,累官至吏部文选司郎中。著有史学笔记《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记载清道光、咸丰以来直至20世纪30年代北
?—1668清代蒙古王公。蒙古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初为喀尔喀台吉,隶札萨克图汗。康熙元年(1662),札萨克图汗旺舒克为同族罗卜藏台吉额琳沁所戕后,部众溃散,他从杭爱山率部投
元代古塔驿站名。为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驿路上的一个重要站口。南接南口站,北接榆林站。元顺帝至正二年至五年(1342—1345),在居庸关建“过街三塔”,塔下设门以通行,门
哈萨克族社会组织。或称“塔衣帕”,即部落。由若干※乌鲁(氏族)组成。其头目称“比”,或由其他大牧主、大宗教头目担任。初由选举产生,后逐渐转为世袭。负责处理本部落大小事务,征收税赋,解决民事刑事案件和各